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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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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3-00203
文号
张人社通〔2023〕5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03-31 14:55:00
是否有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市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效益,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引导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社会信誉高、有发展潜力、培训后就业服务成效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示范机构,更好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根据《张掖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各类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方针,立足面向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证质量,服务就业。

(二)具有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监管,认真执行政府出台培训及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管理规范,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

(三)有很好满足教学需要的办学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

(四)培训机构能够注重培训质量服务就业,积极探索培训后续就业服务方式,帮助劳动者培训后更好就业,形成培训就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具体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1。对培训实力强、培训后帮助就业成效显著,在打造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方面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培训机构,可放宽培训机构成立时间,经县区人社部门推荐,也可列入参评范围。

三、评选程序

(一)机构自评(9月上旬)

各类培训机构愿意参评的,对照评选要求和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后符合评选条件的机构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张掖市示范性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评选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成立培训机构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3.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不少于3年的租赁合同);

4.机构教学管理员工名册,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明。

(二)县区初评(9月中旬)

县区人社局组成评审小组,对照张掖市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评选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实地核查,征询市场监管、税务、就业、劳动监察等部门意见,并查询社会法人信用情况。符合评选条件的,向市人社局提交初评意见报告及初评材料。初评应审核如下材料:

1.参评申请报告;

2.相关证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办学许可证等);

3.2022年-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相关证明材料;

4.2023年技能培训、技能认定、培训后就业情况证明材料。

(三)评审复核(9月下旬)

市人社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县区上报的推荐材料开展综合评审复核。

(四)公示认定(10月上旬)

达到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标准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四、支持政策

2023年,全市共评选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10家。对评选为“张掖市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的培训机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被评对象由市人社局统一授牌,列为全市优质培训机构,在全市范围公布。

2.支持被评对象扩大办学规模,可申报承担中、高级工种(职业)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3.被评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培训批准的工种(职业),各县区在培训任务分配、入围招标等方面作为优质培训机构给予倾斜支持,按程序可承担所在县区每年不少于15%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4.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被评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取消“张掖市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资格,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对骗取或违规的资金,责成退回。

1.丧失基本评选条件的;

2.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或培训补贴资金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4.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全市示范性机构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打造一批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是引导和加强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培训质量效益、促进就业的有力举措。各县区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培训机构更加注重培训后续就业服务,探索培训就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及时挖掘宣传典型,注重政策支持,推进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核程序,把好评选质量。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精心组织评选,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来,形成争当“示范”的良好局面。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诚信为先、严格筛选、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 料,注重实地核查评估,择优推荐,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培训机构评选培育出来。

(三)加强培育引导,落实扶持政策。各县区要加大对评选的示范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的培育,认真落实文件中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建强一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引导扶持逐步向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后就业服务一体化机构转变,为县域技能人才培养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1.张掖市示范性职业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评选标准docx.docx

附件2.示范性职业培训就业一体化机构评选申请表docx.docx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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