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高台县委关于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的决定》(高发〔2024〕5号)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高政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红黑榜”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标准,倒逼企业做好工业节水减排工作,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2%,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以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规模以上所有使用水资源的工业企业。
三、评选要求
(一)必备条件
红榜企业应完全满足以下必备条件,否则不予评选“红榜”企业:
1.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节水政策标准;
2.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使用自备水源;
3.年度取用水量控制在用水计划指标内,企业产品用水量低于行业用水定额;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