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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城镇委员会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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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0-00016
文号
党委发〔2020〕176号
关键词
先进典型;道德模范;评选;好人;   ;评选表彰;群众;社会主义核心;候选人;城镇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2-03 10:55:00
是否有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带动作用,教育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提升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全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罗城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罗城镇委员会、罗城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村;镇党政办、镇总工会、镇团委、镇妇联、司法所、卫健办、文化服务中心。

三、奖项设置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类型为“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和“孝老爱亲类”五个类别,各类先进典型评选类型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创业致富先进个人”“移风易俗示范家庭”“邻里和睦示范家庭”“环境卫生示范家庭”“乡土文化”手艺人,镇一级评选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典型,由镇党委、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村一级评选身边好人,由各村予以表彰奖励。

四、评选标准

评选活动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凡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且社会形象好,有一定知名度,群众认可度高,在我镇从业、工作、生活的公民,事迹突出,真实感人,均可被推荐为镇级道德模范、村级身边好人候选人。

(一)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1.助人为乐类:发扬雷锋精神,充满爱心,长期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发扬互助精神,乐善好施,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发扬公益慈善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能长期无私帮助他人。

2.见义勇为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挺身而出,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3.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

4.敬业奉献类: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5.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二)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标准

1.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到公共卫生和防疫、后勤保障、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和志愿服务等相关战“疫”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群众。

2.创业致富先进个人:在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方面,在多渠道增收致富方面,能力突出,善于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在县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种植、养殖、销售等行业形成一定规模并有行业技术基础,有进一步发展能力和条件的。同时,通过签订就业协议、利益链接机制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的。

3.移风易俗示范家庭:严格遵守关于移风易俗的村规民约,倡树婚丧嫁娶新风,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小事尽量不办,无“天价”彩礼,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道德建设好,家庭社会风尚好。

4.邻里和睦示范家庭:倡导社会公德,邻里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为人友善,热心帮助别人。

5.环境卫生示范家庭: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居住环境达到环境卫生清洁、居室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整齐、庭院摆布协调,实现庭院美化、家居整洁、环境舒适、生活和谐。

6.“乡土文化”手艺人:继承和发展传统工艺,具有工艺专长,进行乡土文化手工艺的传播、培育、经营等。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镇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典型不再重复推荐。

(三)身边好人评选标准

参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由各村进行评选表彰。

五、评选方法及实施步骤

1.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罗城镇“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名单附后),在镇党政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村一级成立“身边好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广泛推荐申报。从12月3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的推荐评选活动,本着应推尽推、宁缺毋滥、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出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候选人,评选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要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3.集中宣传报道。由镇信息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在全镇范围内评选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通过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4.评定表彰奖励。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推荐情况,经相关站所审查并提请镇党委会议审定后,于12月下旬进行表彰奖励。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是今年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坚持公平公正,真正把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评选出来,运用典型力量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镇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基层典型的挖掘推荐工作。

2.立足基层群众。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侧重评选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和普通老百姓,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典型”,推出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变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要从培树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文明家庭”“最美个人”及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最美职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其他各类先进典型中,择优推荐一批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的先进典型要重点考察其日常表现,要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3.加大宣传力度。镇宣传报道组要加大对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先进典型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的优秀品格和感人事迹,在全镇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崇尚模范、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使先进典型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镇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村、各单位要深入挖掘被推荐对象的典型事迹,认真撰写事迹材料。材料要实事求是、有感人之处,要有深度、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2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题目为“XXX事迹简介”,正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身份、家庭住址等;第二部分为事迹概括,概述主要事迹,提炼品质精神;第三部分为事迹主体,重点叙述事迹内容,要真实可靠,防止夸大拔高,杜绝任何造假行为,对所获县级及以上荣誉,要注明授予时间、单位和荣誉名称。事迹材料及《罗城镇“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村级留存一份、附电子版),同时,报送1张证件照和3-5张工作、生活照(格式为JPG),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附件:  1.罗城镇“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名单

          2.罗城镇“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3.事迹材料推荐模板


中共罗城镇委员会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中共罗城镇委员会  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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