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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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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6/2022-0015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08-31 11:36:04
是否有效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医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协调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全县文物管理及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监督、检查、指导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股、产业促进股、市场管理股和文物保护中心5个职能股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702.03万元,支出总计1702.0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8.86万元,增加6.1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315.88万元,增加22.79%。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2.03万元,其中:2020年末结转209.74万元,占12.32%,财政拨款收入1337.94万元,占78.61%;其他收入7万元,占0.4%。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8万元,占29.56%;项目支出1198.85万元,占70.44%。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21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项目已全部实施,年底资金已全部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8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2万元,减少1.6%。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9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38万元,增加24.21%。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26.97万元,占9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万元,占1.48%;卫生健康支出22.97万元,占1.36%;其他支出100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29万元,较上年减少48.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单位人员数量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213.89万元,较上年减少8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系统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落地较多,接待费用较2020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2.2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级部门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12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3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86.38万元,减少28.77%,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印刷服务、项目设计、项目工程等方面。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198.85万元,组织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等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05万元。

1.羊蹄沟城址保护修缮工程。评得分为93.5分。项目下达资金100万元,执行数95.7万元,执行率95.7%。因羊蹄沟城址存在严重的病害,冲沟、掏蚀、裂隙和表面风化等病害,通过项目实施进行锚杆锚固、裂隙注浆、冲沟整治等修缮措施,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试验墙基夯筑,部分冲沟回填及北侧墙体修缮任务。完成计划目标的95%。有效保证了文物遗址本体真实完整性。     

2.长城高台县5座烽火台保护修缮工程。评得分为88.5分。项目下达资金245万元,执行数135.15万元,执行率54.35%。因烽火台存在严重的病害,冲沟、掏蚀、裂隙和表面风化等病害,通过项目实施进行锚杆锚固、裂隙注浆、冲沟整治等修缮措施,有效保证了文物遗址本体真实完整性。

3.文物保护员补助。评得分为98分。项目下达资金11.2万元,执行数11.2万元,执行率100%。为健全县乡村文物保护网络,层层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在重点文物分布区域和长城沿线,人口聚集村落,聘请了50名政治素质较高且熟悉文物保护情况的当地群众和村社干部作为业余保护员,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基本实现了文物巡查全覆盖,形成了齐抓共管强大合力,推动了全县文物安全状况不断好转。

4.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评得分为55分。项目下达资金101万元,执行数20万元,执行率19.8%。该项目建成骆驼城镇碱泉子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基础设施、高台县博河乡村旅游提质增效项目。目前骆驼城镇碱泉子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已建成6000㎡的停车场1处、30亩人参果示范采摘园,完成广场微景观树木栽种、微景观造型设计、绿荫广场道路硬化、人行道及微地形、广场土方夯垫,配套建设管网、停车场摄像头、管理房及7组石凳等基础设施;高台县博河乡村旅游提质增效项目已完成游客接待中心门口地坪硬化及围墙修建,游客接待中心正在建设中。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性基建拨款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万元,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决算公开表(本级).zip

支出绩效评价表(本级).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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