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统计信息公开服务,高台县统计局编制了《高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高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高台县统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信息范围参见《高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高台县统计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查阅。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
(5)其他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公开属性和公开形式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高台县统计局将主要通过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http://www.gaotai.gov.cn/),同时结合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县统计局将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高台县统计局负责信息公开的部门申请获取。
(一)信息公开受理工作机构:
1.高台县统计局
2.受理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
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联系电话:0936—5934506
5.邮政编码:734300
6.电子邮箱:2967006250@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高台县统计局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高台县统计局办公室领取或在县政府网站(高台信息网:http://www.gaotai.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申请受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尽、明确,如提供政府信息名称(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高台县统计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当场提交。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高台县统计局,申请时间以到达的时间为准。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处理
高台县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要件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于要件不完整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办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的成本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高台县统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936—5934506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136号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