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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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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4/2025-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湿地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1-14 14:38:47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湿地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77条。其中:部门动态类59条,全面展示了本部门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8条;重点公开了黑河湿地保护工作动态,包括湿地巡查执法、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科研监测成果等。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湿地保护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办公室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定期对已公开的湿地保护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及时撤下失效或不准确的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湿地保护信息公开平台,提升平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了黑河湿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湿地保护信息,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拓宽了湿地保护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覆盖面。

5.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湿地保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湿地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政策解读还不够全面深入,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2025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强湿地保护政策解读工作,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如文字解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三是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李延华联系。

地址:高台县林草局办公楼;

电话:0936-6623638;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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