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高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将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共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等191条,其中通知公告111条,政务要闻、部门动态31条,部门文件5条,财政预决算2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内容13条,城乡规划相关内容2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积极完善信息管控体系,出台了详尽的信息发布与审核机制,清晰界定各股室在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同时针对信息审核环节提出了更细致、可操作的要求,从根本上规范了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流程,显著提升信息发布的效率,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有效减少信息错漏与延误现象。我局深入开展各类政府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精准明确需公开的信息类型,及时根据形势变化实行动态调整策略,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始终将政府门户网站视为政府信息发布与公开的核心阵地。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秉持高效、透明的原则,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均确保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准确发布,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领域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覆盖面。据统计,2024年度,我局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电子屏发布130余条,12345热线办理41条。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政府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对公开的信息数量、种类、更新频率等指标进行季度通,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公开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三是设立信息申诉渠道,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异议和申诉进行受理和处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有一定成果,可仍存在短板需改进。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详实、全面,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导致一些重要资讯无法第一时间传递给公众。二是各部门间协同配合欠佳,跨部门信息公开时,有时会出现沟通不畅、影响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的状况。
为解决以上短板,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优化发布流程,严格规定信息生成、审核、发布期限,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内容详实全面。二是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案例,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针对信息收集、整理、撰写、审核以及发布等各个环节,开展专业化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实操技能,为打造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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