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公开规范性文件5个,作出行政许可2154件,行政处罚16件。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1起。
(2)不予公开的主要是按《条例》规定不在公开范围的,涉及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保密文件包括军事、人防设施、民族宗教等相关文件。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5.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本年度办理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5件,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6.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完善《农业农村局信息稿件网络发布审核制度》,发布的政务信息,经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并对发布信息进行备案。
7.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高台农业”“高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管理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更新频率不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增加信息公开量,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涉农政策方面的内容发布,积极关切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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