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努力满足公众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有序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高台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季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信息、行政审批等方面重点信息。安排专人及时根据工作动态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全年主动公开环境保护政务信息69条,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台更新信息340条;今日头条、环境保护等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发布新闻稿件80条,全年无重大舆情事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精心培育“高台生态环境”微信平台,通过该平台及时发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策划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企业、进网络等宣传活动,壮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声势,谋求高台生态文明建设在各级媒体都能发声,展示特色亮点,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
5.监督保障情况。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格式按照目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和微信平台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2.改进措施。一是将继续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定期总结通报局属各部门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好本部门负责公众网站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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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36-6626089;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