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民族宗教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县民族宗教事务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推进民族宗教政务服务公开。推进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各族群众和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办事。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及时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文件审核及发布程序,2024年共发文件7份,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把审核发布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及群众需求,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五)监督保障等方面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管,定期对政务网及新媒体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协同部署,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信息交流互动还不够深。下一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确保各类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县政府办公楼九楼西侧;
电话:0936-6621341;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