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将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共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等131条,其中通知公告34条,规划纲要4条、部门预算和决算2条,县政府常务会议1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规范性文件5条,政府组织机构4条,人事信息9条,意见征集1条,其他综合文件5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重新修订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确定公开范围和方式。以法定公开内容为基础,对机构职能、公共企事业动态、建议提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信息进行梳理。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及时做好各栏目信息更新维护。二是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我办运行微信公众号“甘肃高台网”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常态化监管,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甘肃高台网”共计更新信息2001条。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政府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对公开的信息数量、种类、更新频率等指标进行季度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公开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三是设立信息申诉渠道,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异议和申诉进行受理和处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常态化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提醒,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有效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丰富解读形式,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强化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持续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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