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有序、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全县财政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并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集中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二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三是按需要及时公开财政收支等情况;四是政策解读;五是文件公开;六是政务要闻公开;七是财政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八是在各镇各村的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涉农补贴发放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各项专栏中进行公开;二是由各财政所安排在各镇各村的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作了极大的提高,较好的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全年累计公开政务要闻信息16条,部门动态信息179条,通知公告5条,三公经费及预决算7条,直达资金1条,乡村振兴及涉农政策3条,其他法定信息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条,国有企业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已按期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管理和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对拟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务活动等,填写《高台县财政局信息报送审核表》,逐级审查。在第一环节由单位或股室负责人先初审签字,在第二环节由分管业务领导审核签字,完成所有程序后方可公开,有效地防止了出错,杜绝了失泄密问题。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股室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三是提高自身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望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需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充分;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
2024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依照程序公开,做到主动更新、及时更新,改进方式方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突出财政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财政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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