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群众关切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认真做好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行政处罚、生态监测、项目建设、信访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二是加大新闻类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信息发布的时效和数量要求,及时发布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相关活动信息,及时总结发布全县湿地保护重点工作、一般性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三是认真做好政府文件栏目信息公开。对我局印发的文件,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在部门文件栏目进行了发布,并通过信息中心审核。四是做好其他栏目信息公开。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内部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再签后发的工作程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积极做好线上政务公开平台和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同时,在新媒体平台不断更新湿地保护工作动态及相关内容,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湿地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5.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管,定期对政务网及新媒体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部署,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务公开,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公众投诉和媒体曝光,没有因政府信息不公开而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需在内容规范、公开范围、公开时效等方面加以改进,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覆盖面。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强化网上平台功能,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二是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推进以行政执法、湿地保护宣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推进湿地保护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将新发展理念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在现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将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方式,从源头上杜绝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不强等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达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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