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多渠道并行,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对政务服务事项、规划许可、政策解读、用地审批、规范性文件、地质灾害预警、重大项目批准信息、行政处罚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023年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对内出台了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明确各股室的职责,提出了审核的具体要求,提高了发布效率和内容的准确性。为更好地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界限,我局对机构改革后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公开的类型,同时根据情势的变更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据统计,2023年度,我局在甘肃高台网发布新闻92条,其中政务要闻22条,部门动态70条,让政务公开成为常态,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政务公开栏目、电子屏发布220余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3条,更新政务栏目30条,公开政府文件16条,12345热线办理27条,答复网民留言4条。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监督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严格采集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严格规范审核程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逐级审核,严格遵循 “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确保各类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需要通过新闻报道、张贴公示、展板等多种形式公开的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部门协同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人员对政务公开平台操作有待于提高,对各模块功能仍需进一步熟悉。下一步,我局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作用,积极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不断向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同志学习,不断熟悉平台操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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