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部门公开年报

高台县罗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6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19 09:44:0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城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相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推进乡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罗城镇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梳理完善高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87条,高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动态”信息201条,“灵秀高台”客户端信息164条,“魅力罗城”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242条、转载各类信息747条。印发政务要闻信息260条,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办事指南14940份,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条幅634条,村务公开栏、电子屏发布信息19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罗城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罗城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确定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主动公开,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由专人负责,专职开展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和发布,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加强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配置政务服务一体机1台、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器平板3台,电子显示屏1台。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促使信息公开更加多样化,让群众可以通过多途径知晓政府公开信息。同时,在全镇13行政村成立便民服务站,按要求及时公开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以及相关政策,随时关注群众信息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

罗城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坚决做到未经审核信息不上网。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在公开信息前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权威,并主动接收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众关注的热点、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氛围,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职能职责,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聚焦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法规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罗城镇人民政府联系。

地址:高台县罗城镇罗城村六社88号;

电话:0936-6731166;

邮编:7343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