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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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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42/2024-0004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18 17:26:52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以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拓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安排专人及时根据工作动态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全年主动公开环境保护政务信息47条,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全年无重大舆情事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程序,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股室,确保申请人申请信息在第一时间被受理,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所有环节工作规范有序。2023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或法人组织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办件,没有因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信息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实际需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抓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巡查,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

5.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页面显示准确,出现无效链接的情况第一时间改正。政务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才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予以公布,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不存在违规发布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在内容规范、公开范围、公开时效等方面加以改进。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覆盖面。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强化网上平台功能,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二是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推进以空气、水质和土壤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三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审核,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住建局二楼209办公室

电话:0936-6626089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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