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群众关切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将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共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等206份,其中部门文件2份,通知公告1份,建议提案3份、部门预算和决算8份,政务要闻72篇,部门动态120篇,在线答复网民留言2篇,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配备专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报送和网站内容维护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整体数量较少,没有涵盖单位开展的全部业务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2024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再梳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对口压实到各局属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明确、环节紧密、质量过硬,及时让公众知晓和有效获取林草事务动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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