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落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工作规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主动公开。二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市局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2023年共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11户,行政许可90条,行政处罚26条,非正常户公告35条,欠税公告518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3515条,委托代征公告2条;公开人事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纳税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规程,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职能,强化信息审核研判,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着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抓好县局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网站作用;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用好陇税雷锋“云平台”、税务微信、报刊、电视等载体发布其他重要信息;持续优化好办税场所公开载体,利用办税大厅LED屏、宣传栏、展板、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最新政策、办税指南、纳税人权利等事项;回应好社会关切,通过税企交流群有效解决纳税人各项涉税诉求,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和分局负责人各负其责,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其他业务部门配合。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政务岗位兼职负责,队伍整体素质高,能够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类信息的公开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在把握信息的公开范围中还存在一定困难、政务公开受条件限制,没有更多形式方便纳税人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在思想上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一些需要持续公开的内容更新滞后,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在检查督促上不够及时有效。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依托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局长接访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税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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