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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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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3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01-18 14:37:17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通过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其中:公开印发文件9份、政务要闻信息45条、部门动态信息92条,公开城区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30条,住房保障信息17条,环境排污公开信息11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息12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3条,部门预决算公开6份。2023年,共答复“12345”热线平台留言36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1-12月份,我局收到1份个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作出明确答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完善工作流程图,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信息发布速度快、传播力广的优势,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还不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等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四楼411室;

电话:0936-6621837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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