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的各项工作中,紧扣工作重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科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主动公开,推动规范公开,扎实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深化安全生产、防灾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公开,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应对处置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等重点工作公开公示,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2023年在“高台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应急科普等信息3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和标准,逐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答复流程,完善内部制度,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部门信息管理
根据《高台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梳理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内容,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内部审核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更加准确。
(四)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设立监督电话0936-6627669,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开展调查落实。2023年度,未接到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保情况、部门文件等信息193条,其中政务要闻62条、部门动态93条、部门文件7条、基层政务公开29条、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发布安全生产警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安全生产工作提示等应急管理信息320期,167970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县域内企业和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在网站检测不定期抽检中,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在加大自查力度的基础上,完善规章制度,逐步提升网站信息更新与网站建设质量水平。
(二)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提升,为此在强化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的基础上,丰富和深化培训内容。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待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两个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为此在政务公开信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应急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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