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下达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扎实做好全年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年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169条,其中:政务要闻94条、部门动态信息24条、社会救助栏目、养老服务栏目48条、政策解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上传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2023年度,在高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转发政务新媒体信息350条、发布信息181篇,未出现泄密,发布内容错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还存在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24年将按照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立足本职,狠抓工作思路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机制,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探索拓展公开渠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确保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民政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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