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载体,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文件5件,发布政务信息203条,及时高效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件,质量较高地回复网民留言12条,持续运行网络新媒体“高台交通”微信公众号1个,发布工作信息、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及转载信息等共388条;依托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发布公示行政许可案件信息85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件,行政监督检查信息157条;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发布公示涉企行政许可信息75条,行政监督及抽查检查信息184条,监管动态信息28条,曝光台信息1条。做好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各类交通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及时联系、及时答复准备工作,确保申请人收到有效信息。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落实落细信息工作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做好归档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一方面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另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对照完善现有制度内容,将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保障,定期开展自查梳理,确保信息栏目更新的时效性和网站内容的丰富性。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修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精心编制办事指南和政务公开指南,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属依申请公开的通畅申请渠道,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畅通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的多样性需进一步拓宽和完善;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力度还存在不足,落实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持续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逐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二是持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三是继续积极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增强服务意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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