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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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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0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1-18 09:53:5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主动公开部门文件5篇,涉及夏粮收购、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发改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二是政务要闻信息公开,目前,共发布政务要闻和部门动态122篇;三是重大民生栏目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文件12篇,主要涉及“菜篮子”产品价格公示,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15篇,包括省市列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内容,食品药品栏目信息1篇,主要涉及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情况;四是集中公开发布年度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情况2篇;五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98件;六是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各项专栏中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高台县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已按期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示栏等公开各项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丰富信息资源。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有效提升了公开质量和实效。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有时定性不准、难以把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常态化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县府东街136号政府统办楼510办公室;

电话:0936-6626861;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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