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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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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24-0000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1-18 09:43:2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商务工作信息。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职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商务工作要点、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72条,在高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栏目公开信息11条,公开政府文件4条,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通知、公告1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建设要求,规范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结合商务实际对回应关切、通知公告、电子商务等栏目设置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公开更合理、更科学,特别是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网站由县政府统一建设,我局负责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等日常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对照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明确专人进行整改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尽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纠错改错,逐步提升商务系统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务公开,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公众投诉和媒体曝光,没有因政府信息不公开而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立足商务领域职责和重点工作,全面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时效管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专题专栏信息及时更新、准确公示。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进行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商务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西路131号

电话:0936-6621012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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