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确保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贯彻执行到位,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内容审核、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能力不断增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1768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217条,全县公开印发文件6569份、政务要闻信息11014条,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办事指南9550份1062834张,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条幅14849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15473条,开展集中宣讲、入户宣讲67492次,广播、电视播放宣传40187次。
2.深化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市场主体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权责清单、政府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及养老服务、财政预决算、市政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救灾领域、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减税降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城乡规划、公共文化服务、涉农政策、法律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户籍管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在公开重点上,突出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助企纾困、检查监管、基本民生、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保障、征地、财政等领域信息,及时公开相关文件、执法文书,业务数据。
3.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完善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内容发布审查、定期抽查等制度,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填报全县政府部门保留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56个。积极转载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重大活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权威信息,每月对全县政府系统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检查并上报抽查结果,对存在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2年全县通过“两微一端”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共计发布信息137558条。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用“专家解读”解疑释惑,用“问与答”“网页链接”提供背景知识,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做好关联阅读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收集重点和责任主体,实现舆情应对日常化。县网信办启动网上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舆情会商、网下处置、信息发布、组织引导等工作,多方合力,实现舆情应对专业化。在高台门户网站开设了在线访谈、领导信箱、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加强了对网络舆情和网民留言的办理。2022年共受理、转办“领导信箱”有效信件124件,均按时办结答复公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部选登。
6.推进重要执行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10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原则、范围、形式、内容、时限、收费等内容,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各承办单位通过受理、转办、督办、审核、合法性审查、签发、邮寄等规范的办理流程进行办理,确保信息公开无缝隙、全覆盖,避免出现超期答复、违反条例答复等情况,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具体依据和制度保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和完善具体操作规定和示范文本,有效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办理、答复等功能,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并在受理平台开通申请指南、申请流程、进度查询等相关链接,方便群众申请。2022年,共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相关信息的申请13例,全部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安排专人及时加载相关信息,特别要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的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统一格式,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加载内容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强化制度建设,聚焦规范化管理。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规范线上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成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不断优化门户网站的体验感和便捷度。
2.不断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保障“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发布,从主动公开文件、涉农补贴、社会保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法律服务、“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村务公开等8个方面,积极推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3.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原则,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9个镇均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并完善了硬件设施,方便企业和群众集中查询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办事、依申请公开等服务。至目前,专区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5条、解读政策类信息27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二维码”查询信息23567次,切实做到了信息公开查询和申请“双线并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规章制度。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保证信息质量,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意识,做到“先审核,后发布,再检查”,降低失误率。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整改要求,定期督促各镇、各部门单位对所属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为全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2.打造政务新媒体亮点,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印发了《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政务新媒体读网监测台账》,对新媒体类型、名称、责任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监测日期、更新日期、预警日期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有力解决了传统监测手段效率低下、数据记录不全等弊端,为我县政务新媒体动态监管创新了载体和平台。并依托《政务新媒体读网监测台账》,创新建立了“一五”排查机制和“节前监测”机制,即周一、周五、节日放假前对全县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栏目功能可用性、安全性、信息发布内容质量等进行检查,严把更新频次和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监管无空挡、不留死角,切实避免了“问题”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内容保障主动性、规范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高。个别镇、部门单位对应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没有明确界定,信息发布不能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内容加载不及时,发布格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全面、质量不高。二是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情况来看,个别镇、部门单位在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布内容单一的问题,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切等政务信息较少,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改进情况:
(一)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加强群众关心的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民生保障、市场主体、义务教育、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效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政民互动,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文字、图解等呈现方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推动各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网站的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审核、发布、转载等工作,畅通互动渠道,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密切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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