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群众关切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着力提高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贯彻执行力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灵秀高台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务公开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研究制定《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工,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制定完善《高台县文广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高台县文广旅游局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
明确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切实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让群众知晓的政府决策、重要活动等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及时主动将文化旅游工作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依申请公开
规范公开流程,做到便民快捷。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采集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在政府信息管理上严格规范审核程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逐级审核,严格遵循 “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确保各类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需要通过新闻报道、张贴公示、展板等多种形式公开的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文化旅游服务信息。今年以来,今年以来,我局在高台政务网政务要闻栏目发布信息43条、在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21条,及时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5篇,重大民生信息13条,高质量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4条,办理回复网民留言8条,共接收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13起,已全部办理完毕,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制度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高台文旅云平台”信息发布及更新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制度,按照“谁开办、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相关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充分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一是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合作开展游客流量分析和手机短信推送大数据业务,今年以来,累计向进入和路过高台的外地游客推送手机短信38万条,推出高台文旅视频彩铃用户1.6万个。二是开发建设“高台文旅云平台”,并在各镇文化站投放高清立式数字机,取得显著的宣传效应,2022年累计推送各类动态消息300余条;开通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官方抖音号、快手等线上宣传平台,累计发布宣传短视频100余条,阅读量达120万人次。三是利用周末、节假日在高速路口、游客集散中心和主要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开展旅游志愿者服务宣传。
(六)监督保障
实现预防预警、日常监督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狠抓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不断提高。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有了进一步扩充,人员队伍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熟悉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联合执法的协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针对一些不符合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经营条件的经营单位,按照“先照后证”的规定,经营业主已经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按照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律规定,文化行政部门不能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从而导致出现审批脱节的现象和无证经营取缔难的问题。三是政府公开内容形式还不够丰富。尤其是在群众密切关注的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全面,公开形式也缺乏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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