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预期引导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财政服务。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集中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二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三是按需要及时公开财政收支等情况;四是政策解读;五是文件公开;六是政务要闻公开;七是财政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八是在各镇各村的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涉农补贴发放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各项专栏中进行公开;二是由各财政所安排在各镇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全年累计公开政务要闻信息8条,部门动态信息165条,通知公告5条,部门文件5份,三公经费及预决算6条,其他法定信息1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国有企业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
(四)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度,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五)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微信公众号,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不够全面,如对部分新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不够及时、充分;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有时开展了专项整治但没有及时将检查结果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对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工作重点改进情况
2023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局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使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经费投入,通过加强网站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我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财政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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