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高台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群众关切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今年以来,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在甘肃高台网发布新闻89条,其中政务要闻41条,部门动态48条,政策法规解读2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城乡规划栏目公开信息36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2条,电子屏发布160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1条,更新政务栏目46条,公开政府文件40条,答复网民留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地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自然资源信息的需求,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切实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让群众知晓的政府决策、重要活动等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及时主动将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监督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严格采集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严格规范审核程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逐级审核,严格遵循 “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确保各类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公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需要通过新闻报道、张贴公示、展板等多种形式公开的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三是动态信息发布数量还有待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电话:0936-6621877;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