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台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局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7条。9月20日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高台县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规范,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操作流程,统一答复格式文本。2022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实行线下意见征集,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规范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标准、流程,明确认定责任,全年未发布过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落实网站安全责任。同时,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股室提升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发布审核仍需继续加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政府网站栏目,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助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统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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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36-5934506;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