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建设规范,重点突出“政务公开、线上办理、服务热线”三大特色,及时主动公布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各类交通行政执法等信息。利用信息技术整合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系统,实现交通服务热线全天候畅通。至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栏目发布部门文件20件,发布政务信息203条,及时高效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件,质量较高地回复网民留言8条,开通运行网络新媒体“高台交通微信公众号”1个,发布工作信息、公示公告及政策解读等信息168条,依托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发布公示行政许可案件信息46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件,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发布公示监管信息61条,抽查检查信息36条,监管动态信息2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程序,凡向外发布的信息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且公开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做好脱敏处理,截至目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同时,落实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微信公众号为辅助,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对外发布信息、宣传公示、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注重加强平台维护,不断提升信息的更新率、准确率和用户满意度。
5.监督保障情况。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报送、考核办法,有效整合交通运输公开任务体系和公开渠道,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监督管理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关于政策法规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乏工作亮点和创新。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主动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学习,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管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制作、审查、管理、发布流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工作宣传。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持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信息通过图文、动画、视频、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解读,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实效性,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99号;
电话:0936-6621158;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