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条,其中,概况类5条,业务工作类6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68条,政务要闻15条,其中,概况类40条,占48.2%;政策法规类5条,占6%;业务工作类27条,占32.5%;其他信息类11条,占13.3%。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等均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本部门文稿信息等导向正确、质量过硬。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年度部门预决算、权责清单、审计公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和县政府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审计工作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较为传统,优秀工作经验和创新亮点做法报送不足。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距离高质量高标准要求仍有差距,在政策的及时跟进和解读的深度、广度上稍有欠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新形势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新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根据我局工作内容,做到应开快开、应开尽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合理、规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栏目分类与公开信息相匹配,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科学性和优质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审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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