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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罗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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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3-0001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1-16 14:56:08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相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推进乡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罗城镇人民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镇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5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动态”:79条;“灵秀高台”客户端:301条;“魅力罗城”微信公众号:31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罗城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罗城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高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坚决做到未经审核信息不上网,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专职开展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和发布,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信息公开更加多样化,让群众可以通过多途径知晓政府公开信息。目前,全镇13个行政村已成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代办员服务岗,建立承办流程制度,按要求及时在网站公开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以及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

镇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各自职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主动接收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组织培训还需加强。

2023年,为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计划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三是注意借鉴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更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罗城镇人民政府联系。

地址:高台县罗城镇罗城村六社88号;

电话:0936-6731166;

邮编:7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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