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张掖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制、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更新、完善、规范。对税务综合办公系统制发的文件,通过信息公开选项标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对需要普遍发布的税收政策文件及公告、办税事项、动态信息等标注主动公开,对上报的请示、报告等标注不予公开。公开的时间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对税收动态、信息调研等常规性工作均在3个工作日内在外网统一公开,行政审批、税收数据统计等固定性工作按月公开,对人事任免事项在工作事项完毕后公开,对财务管理、公车运行费等工作按照要求按季、按月公开。公开的途径更加丰富。积极配合省局外网建设工作,配合完善了张掖市税务局子网站,优化了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以微信、12366短信平台、税企QQ为载体,实现了公开政务、税法宣传、受理办税、咨询政策等多种服务功能。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和分局负责人各负其责,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其他业务部门配合。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政务岗位兼职负责,队伍整体素质高,能够高质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发挥网站作用,用好税务微信、报刊、电视等载体发布其他重要信息;优化好办税场所公开载体,利用办税大厅LED屏、宣传栏、展板、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最新政策、办税指南、纳税人权利等事项;回应好社会关切,通过税企交流群有效解决纳税人各项涉税诉求,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
5.监督保障情况。县局坚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规范政务公开审批流程,强化法制审核,加强制度保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不足。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有滞后现象;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录入数据繁多,导致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的现象;三是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使用效果不佳。绝大多数公众不关注公开信息,只是在使用时直接找税务机关当面或电话咨询,增加了工作人员的额外负担。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公开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工作查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高台县税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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