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安排,坚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增进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保障和促进了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提高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社会知晓度和工作效率,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将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87条,新媒体发布转载信息334条,主动公开部门制定的文件4份。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紧紧围绕我县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狠抓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但从实践中看,这项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的持续性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确保需公开信息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做好“甘肃高台网政务公开频道”和“甘肃政务服务网高台县子站”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行政审批、阳光政务、信息公开等栏目内容的加载录入。及时公开需要通过新闻报道、张贴公示、展板等多种形式公开的信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退役军人事务动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服务型部门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程序在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工作,确保当天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在办件公示栏目及时予以公布。
三是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仔细甄别政务公开和党务信息、普通信息、消息的不同,正确把握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要保密的绝对不泄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签字制度,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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