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湿地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转变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关键来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湿地保护信息,使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得到依法、有序推进。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42条,其中公示公开部门职能1篇,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份,政务要闻5篇,部门动态37篇。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情况。在张掖日报发布信息2篇。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公开服务指南等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平台建设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为进一步抓好整改,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领导,靠实政务公开责任。为使政务信息公开扎实有效,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生泽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湿地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同时,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责任书,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存在问题,抓好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确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将有关湿地保护的工作动态发布;同时,对每一件涉及我局的内容及时、认真回复。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3.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开通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平台,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发展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栏、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等提高群众保护湿地的参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
电话:0936-6623638;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