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文件和高台县政府办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目标,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预期引导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财政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关简介1篇;二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三是集中公开发布2021年“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情况10篇;四是重大民生栏目中印制减税降费文件2篇;五是发布政策解读《政府购买服务知识“100问”目录》信息1篇,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六是政务要闻信息公开,截至12月31日,发布政务要闻36篇,部门动态251篇,张掖日报、市电视台发稿77篇;市级以上网站发稿3篇;融媒体中心播发高台新闻3件;另外在人民日报发稿1篇;灵秀高台发稿6篇;七是部门文件公开5篇,涉及会计监督减产、惠农补贴发放公示等内容。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各项专栏中进行公开;二是由各财政所安排在各镇各村的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微信公众号,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要增加;三是对于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和引导,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数质量的满意度。
2021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财政支出等相关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重点做好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相关信息发布,特别是部门领导参与解读情况,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
三是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财政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财政局联系。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10号;电话:6621668 ;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