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积极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通过省、市相关部门公众信息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政务新媒体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一年来,共处理行政许可事项数量12625项,行政处罚事项数量57项,行政强制事项数量17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933项,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甘肃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络平台“信用甘肃”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100%。同时,积极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03条。其中,政务要闻59条,部门动态信息29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5条,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信息16条,“双随机、一公开”和监督检查信息20条,文件类信息 21条。同时,通过“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371 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开通了投诉举报信箱。2021年,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审核发布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有效提升了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了解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但也还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形式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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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36-66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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