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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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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34/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供销社;条例;公开;工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高台县供销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2-01-12 11:18:11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台县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不断强化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加强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着力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供销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共43条,主动公开部门制定的文件5份。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供销社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和完善《供销社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制度》,细化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上传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认真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每年向基层社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供销社合作社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11号;

电话:0936-6621322;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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