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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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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5/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责任;信息情况
发布机构
高台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1-12 11:05:1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目标,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真正发挥了信息公开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要闻38篇,部门动态82篇,通知公告及公开公示类文件28份,重大民生信息4条,财务信息2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1篇,政务新媒体发布和转载信息230篇,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基层单位,并完善信息报送、媒体平台管理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制度,压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数字水利建设有机融合,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水问题为主要目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水利政策解读和行业工作动态发布的首发平台,及时准确录入部门职责、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准确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定期进行动态更新,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认真考核,对因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从严追究、从重处罚。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定期向灌区群众、企业主体等服务对象进行意见征询,了解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满意度,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压实明确,任务落实到位,能够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及时公开重大民生信息和行业动态,但还存在部门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个别股室、基层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与各级各部门主动协调沟通,借鉴学习县内外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政务公开新旧动能持续转换,助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再梳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口分压实到各股和局属各单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明确、环节紧密、质量过硬。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将新发展理念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在现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将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方式,从源头上杜绝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不强等情况,确保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达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水务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解放南路111号;

电话:0936-6621032;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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