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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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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6/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审计;工作;高台县;公开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情况;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2-01-12 10:58:53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甘肃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着力打造“阳光审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其中,概况类2条,业务工作类3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45条,政务要闻32条,其中,概况类6条,占8%;政策法规类5条,占6.4%;业务工作类38条,占49.3% ;其他信息类28条,占36.3% 。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等均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本部门文稿信息等导向正确、质量过硬。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年度部门预决算、权责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积极开展考核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每半年向工作对象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审计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以下几点工作仍需加强。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需进一步拓展创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检验政务服务能力的试金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政策要求,科学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年初审计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在政务网公开,经济责任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告,主动公示公告审计情况,审计结果除报县委、县政府、组织、纪检等部门外,同时依申请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高台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的审核、纠错及运行机制。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体现便民、利民特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审计局联系。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

电话:0936-6621095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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