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要求,以推进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为抓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抓实重点工作,围绕监管职能,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信息、政策解读、舆情警示等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公开应急管理方面信息51条,安全生产信息28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数1条,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公开 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局机关简介1篇,通知公告信息3条,微信公众号“高台应急管理”发布258余条,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4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度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队室具体承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落实局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有力有序,公开内容有情有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实时工作动态、安全防范措施、气象预警、政策解读等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应急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等进行了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外部监督,通过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了解应急管理工作满意度。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和应急管理新形势下的任务目标,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范围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和实效性,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及时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一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全程服务模式,升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现政务资源集聚和数据共享。二是强化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对权力清单及事项进行再清理,再排查,对审批依据、条件、材料、流程等进一步进行明确,完善流程图,明确每一个环节办理时限,使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使行政许可事项有序衔接,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高台县县府东街89号 ;电话:0936-6627669 ;邮编:7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