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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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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4/2022-00002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高台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滨河
发布机构
高台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2-01-11 17:41:45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林草信息,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要闻30篇,部门动态96篇,通知公告及公开公示类文件6份,财务信息2条,在线答复网民留言1篇,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并完善信息报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等制度,压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阶段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公开了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等,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督查、认真考核,对因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从严追究、从重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南滨河路457号;

电话:0936-6621616;

邮编:7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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