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发布高台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将省市医保政策、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政务要闻栏目更新信息24条,部门动态栏目更新信息44条,市医疗保障局更新信息14条,省医保局网站更新信息1条,人民日报1条。重大民生栏目下医疗保障更新信息20条,政策解读5条。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年终评议中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效果进行评议。通过问卷调查、“好差评”系统等方式向群众了解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提供公开项目内容不够全面、细致,公开渠道不够均衡;
二是政务公开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公开形式不够形象化、通俗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研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群策群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细化检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重点工作信息,积极整改工作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够,内容更新慢、信息公开量少的情况,努力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政务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三是整合资源,拓展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保障信息作为突破口,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县府东街89号;电话:6622598;邮编:7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