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地公开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社会知晓度和工作效率,减少了申请人来回办理业务路程,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城市管理方面信息,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起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进一步抓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及时对本单位基本情况、法律法规依据、印发的重要文件和涉及城市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集中整治市容市貌专项行动等方面的政务信息,以主动公开的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将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全年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要闻、部门动态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160条,新媒体发布转载信息366条,主动公开部门制定的文件9份,重大民生信息1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行政处罚信息11条,规范性文件1份,政策解读1份。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办理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领导信箱群众投诉问题。制定落实县十八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及政协高台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分解表,明确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期限。要求严把质量关口,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谋求实效上做文章,切忌答非所问,防止敷衍应付,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办理任务,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全年共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复率100%;办理领导信箱群众投诉60件,并及时书面答复了当事人。
(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情况。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20〕14号)精神,对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梳理公布了我局“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和流程;清理取消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不必要的证明材料5份,公布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5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时,持优化续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2020年,我局共办理临时占道、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垃圾处置等行政许可事项340件,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84项,即时办结率达100%。无因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受到群众投诉的情况发生。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网上行权”、“三集中、三到位”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70%以上、在线办理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精简60%、环节压缩30%、时限压缩30%的工作要求,结合2020年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加强对甘肃政务服务网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学习,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对照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目录清单,认真梳理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填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填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数据进行动态管理。
(六)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工作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具体工作人员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还不熟练,“不来即享”事项清单还在梳理制作之中;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不具体,没有涵盖单位开展的全部执法活动;三是办事群众还未普遍形成在网上申请办理业务的意识,行政许可事项在网上申请办理业务至今还无人申请办理。
2021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各项要求,继续查找不足和差距,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和专项整治活动执法信息,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平台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知晓度,增加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任务,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不来即享”工作目标。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www.gaotai.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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