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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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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42/2019-00056
文号
关键词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3-12 16:30:00
是否有效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高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高政公组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罗城镇人民政府认真尽职履责,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镇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诚信、高效”的乡镇为目标,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农信息及国家相关政策,使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得到依法、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其中:“公告公示”信息9条,占总体百分比为3.6%;“政策法规”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0.4%;“公开指南”信息2条,占总体百分比为0.8%;“机构设置”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0.4%;“乡情概况”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0.4%;“产业机构”信息13条,占总体百分比为5.1%;“政府工作总结”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0.4%;“服务‘三农’”信息28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1.1%;“工作动态”信息197条,占总体百分比为77.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受理情况

2018年度,未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收取任何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六、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度,无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事项。

七、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件数、办结率、行政许可网上行权件数

全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5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次;当面咨询接待37次;网上咨询0次。

八、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镇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专业的领导机构。工作人员身兼多职,没有专职人员,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此认知尚浅,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九、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罗城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市、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

其他党委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了全镇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我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通过广泛宣传、狠抓载体,严格落实责任,将报导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各镇村干部和有关站所提出严格的执行标准和指标,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干部政绩、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运行效果。

(三)脱出重点、规范内容

本着有利于群众了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内容确定为四个方面。一是涉及全镇的重大事情。包括镇经济发展规划及站办所财务收支等。二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包括各项任务指标下达及各项税费收缴、农民负担等。三是需要群众进行监督的事情。包括各类罚没款的收缴及使用等。四是需要群众了解掌握的有关内容。包括政府机关各站办所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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