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开展湿地保护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1号)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85号)文件要求,年初制定分工文件,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修订完善了《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关键来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湿地保护信息,使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得到依法、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职责,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内容:一是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情况;二是有关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三是湿地保护工作要点、规划及工作总结;四是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和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六、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包括关于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并对黑河湿地沿河进行围栏保护的建议、关于解决五坝、六坝片区沿河生态植被灌溉用水的建议,关于建立镇级湿地生态保护监管机构的建议,以及涉及湿地保护核心区易地搬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提升湿地公园整体建设水平三个方面未列入交办范围分解到我局的3件代表建议,我局均及时进行了办理并予以答复。
根据县政府分解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未列入交办范围提案的通知要求,分解我局在工作中借鉴参考的关于加强黑河沿岸湿地及生态林保护、加大黑河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申报“中国黑鹳之乡”,设立黑鹳自然保护区、多措并举启用县城闲置公建(民建)设施的共4件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对照分解的建议内容,积极与其他承办单位沟通衔接,逐件进行了办理。
七、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件数、办结率,行政许可网上行权件数
2018年度共收到相关部门用地征求意见函57项,用地征求意见函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实地勘查,及时出具答复意见,均按照规定给予了复函答复,相关建设项目及时向市局做了上报。
八、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及亮点
对“甘肃高台网政务公开频道”和“甘肃政务服务网高台县子站”信息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栏目内容的加载录入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了政务信息应公开则公开。
九、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还
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十、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学习,营造政务公开氛围。依据条例规范的内容,结合湿地保护工作实际,对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等其他事项逐一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分类,对于长期公开要坚持常年公示,对限时公开的要落实公开的时限,定期公开,对及时公开的内容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公开及时。
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