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高政办发〔2017〕209号)精神,现就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要求,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预期引导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财政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到实处,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集中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二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三是按需要及时公开财政收支等情况;四是在各镇各村的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涉农补贴发放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专栏和在政务公开的阳光政务中公开;二是由各财政所安排在各镇各村的公告公示栏按发放时间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7年,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从信息公开的载体看,除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主平台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通过政务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极大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另外,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受理公开答复数0件,因此,也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
六、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受理行政许可和便民事项0项。
八、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及亮点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接受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求取得实效,真正使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一年来未接到群众投诉事项。通过加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人社系统服务的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全面推行,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使目标任务和检查考核等都置于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三是规范了财政系统局属各单位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地规范了财政部门的服务职能;四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财政部门的各项服务措施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
九、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不够全面,如对部分新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没有进行解读;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有时开展了专项整治但没有及时将检查结果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对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层次,规范内容和形式,畅通受理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局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使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经费投入,通过加强网站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我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