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件链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现将《高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第二次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高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第二次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高台县2017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2020年经过第一次复审被重新确认,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规定,国家卫生县自命名后每3年复审1次,采取明查和暗访两种形式进行,2023年我县将迎来第二次国家卫生县复审。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重点任务,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此次复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开展特色活动,强化重点整治,解决疑难问题,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灵秀高台”建设,使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氛围普遍形成,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上有新的突破,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重点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7个方面的45项工作,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各项创建活动,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规范工作考核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完善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2.健全爱国卫生机构。辖区内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3.开展卫生单位创建。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镇创建,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4.建立健康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5.提高群众满意度。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
(二)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6.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健全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适时播放健康教育内容。
7.加强健康细胞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县、健康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8.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9.开展控烟履约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三)抓好市容环境卫生
10.加强道路设施管护。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基础设施管护,确保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配置齐全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统一规范分类标志,满足群众垃圾分类要求。加强道路卫生监管,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湖泊等保持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1.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12.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加大绿化美化工作力度,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完善绿地管养维护设施,提高城乡绿地质量。
13.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
1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15.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机场、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16.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合理布局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17.加强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监管。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
18.加强社区和单位卫生监管。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19.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结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20.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
2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全力整治烟囱排黑烟及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近3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2.加强声环境监管。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控制,确保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根据城市规划和声环境质量标准,合理划定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加大对排放环境噪声单位检查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
23.加强水环境治理。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
24.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五)抓好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
25.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6.加强教育机构卫生监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27.加强职业病监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抓好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28.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29.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七)抓好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30.加大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
31.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32.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
33.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我县卫生规划要求。
34.加强人员急救能力建设。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加强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35.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县域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36.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三、实施步骤
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从2023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职责任务,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迎接复审各项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创卫复审氛围,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认真开展复审工作资料档案收集整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复审要求。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2月至4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好自查和整改,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倒排工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整改提高,集中解决影响“国卫”复审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通过省市检查,向全国爱卫办顺利提交复审申请。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5月至6月)。县政府办将组织爱卫办等单位对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防细节疏漏,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问题整改,补齐短板,邀请市爱卫办指导和初审。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7月至9月)。各部门单位针对市爱卫办初审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回头看”,确保达到复审标准。与省、市爱卫办做好工作对接,全力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暗访和省爱卫办明查准备,确保国家卫生县复审顺利通过。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县是县域经济发展层次的重要标志,也是对外的重要窗口。各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迎接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住建、城管执法、教育、文广旅游、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关镇、环卫大队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中部分工作任务涉及县城以外区域,城区以外的各镇、各单位也要对照任务分解表抓好落实,按要求报送资料。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把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作为县城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集中宣传、专题讲座、网络媒体、健康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有条件的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巩固国家卫生县宣传标语和健康知识,利用灯箱、灯杆、围墙等设施条件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县宣传图片、标语内容。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宣传;城关镇、社区设立电子显示屏,加强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的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县知识宣传,提升居民整体素质。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复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健全完善制度,整改巩固提高。重点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协调推进制度,县国家卫生县复审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听取研究复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二是督促检查制度,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复审工作不断深入。三是现场办公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确保复审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四是定期通报制度,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四)加大人财投入,保障工作开展。各镇和县属各部门单位要把复审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县财政要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迎接复审工作顺利开展。各镇及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相应经费,加强本辖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和除“四害”等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整理。建立综合监督和责任考评奖惩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媒体引导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镇、部门单位进行问责。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政府对各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定期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并通过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等途径,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促使复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镇、各单位2020-2022年工作资料于2月15日前整理完毕,2023年度档案资料随工作开展随时做好日常收集和建档,所有资料按年度分类建立专档,由爱卫办审核后统一设计封面,各单位自行装订后留本单位待查。
附件:1.高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高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决定成立高台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龙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盛兴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范中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正飞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林春 县住建局局长
邢宗雄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学斌 县财政局局长
赵思松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单国成 县教育局局长
万更乐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飞仁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 文 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局长
赵 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明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侯 海 县水务局局长
邢宗磊 县商务局局长
张文天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孟学锋 县工信局局长
杨永斌 县民政局局长
* * * 县林草局局长
周军帮 县总工会主席
郭彩琴 县妇联主席
武雪芳 团县委书记
石伟祖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小平 县爱卫办主任
赵 海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会明 巷道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吉栋 合黎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占福 南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辉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于吉元 宣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 飞 新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丽丽 黑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强 罗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进清 高台火车站站长
毛轲轲 高台南站站长
孙学东 高台汽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在卫健局下设办公室,由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督导检查、相关文件材料起草和召开卫生县复审有关会议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