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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高质量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强的农业品牌,不断提升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农业品牌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品牌发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甘味”农业品牌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张掖市农业品牌发展规划,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蔬菜、制种、草畜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发展具有高台特色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构建农产品产供销体系,促进农业品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助力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抓主抓重与提质提效相结合。落实“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的要求,在保障粮食生产规模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基础上,立足区位优势和自然禀赋,瞄准市场需求,培育壮大辣椒、马铃薯、中药材等区域特色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做强农业品牌,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坚持绿色发展与特色资源利用相结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面源污染治理、节水旱作等标准化技术的应用,以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加强对特色资源的开发保护与文化塑造,着力开发资源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农业品牌产品。
3.坚持品牌打造与智慧农业建设相结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和现代装备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农业,加强物联网、卫星遥感及大数据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开展产品生产、加工、仓储、流通、消费等信息监测,强化溯源管理和数据分析,持续提升全产业链智慧农业数字化水平,提高品牌管理数字化能力,赋能农业产业数字化发展。
4.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顺应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在品牌培育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强引导、规范、服务和保护,更好发挥政府部门职能,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做好品牌保护,引导优势资源向品牌打造集聚,着力营造推动品牌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5.坚持传统文化推广与品牌创新推动相结合。充分挖掘本县传统文化优势,深入开发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产品,将文化价值深度融入农产品,推进品牌设计、文化创意和宣传推广,提升产品内涵。发挥文化旅游产业影响力和带动力,推动农业品牌与文化底蕴深度融合,开创旅游品牌和农业品牌资源共享、政策互利、市场互通的全新局面。
三、主要目标
以培育高台农业品牌为重点,以塑造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推动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持续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借助“金张掖”品牌平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目录,择优推荐玉米种子、果蔬、肉牛、奶制品等产品分别纳入“金张掖”品牌目录,实现由农业产量大县向农业品牌大县的转变。至2026年,农产品抽检质量合格率达到 99%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 农产品12个;申报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新培育“甘味”农产品品牌 3 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
四、工作任务
(一)不断夯实产业基础。立足区位优势和自然禀赋,坚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方向,持续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带动、项目助力、资金撬动,建立粮食作物、供港蔬菜、高原夏菜、玉米制种、特色林果、精品辣椒、设施西瓜等规模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全县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迈进,着力构建连村成片、跨镇成带、集群成链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各镇)
(二)做精做优产品品质。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认证和基地建设工作,持续推进“高台辣椒干”“高台黑番茄”“高台胭脂鸡”“高台河西猪”等知名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注册和管理工作,夯实农业品牌发展基础。高质量开展农产品信息追溯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产地准出证明或二维码标识,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杜绝有污染、不安全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镇)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坚持“贯标”与“制标”并重,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县实际,围绕蔬菜等特色主导产业,结合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转化应用,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全面实施标准,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范和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有效实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由传统技术推广向标准推广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模式由分散生产向规模生产全面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四)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大力推行智能现代信息建设,引进推广采收机、移苗机、无人植保机、物联网自动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业智能化、机械化水平。引导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实施“高位嫁接”,提升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换与应用,着力突破标准种植、适宜采收、风味保鲜、规模种养、产地环境保护、农林牧产品加工等领域技术瓶颈,全面提升农业产品的创新、竞争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科技局,各镇)
(五)强化品牌主体培育。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充分挖掘农业品牌资源潜力,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甘味”等特色农业品牌。巩固“祁连传奇葡萄酒”“高台辣椒干”“高台黑番茄”“万家源”“新坝奇峰”等现有农业品牌,争创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镇)
(六)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带动。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把产业链链长制作为“产业转型、结构升级、要素聚集、链条锻造”的主要抓手,强化产业上中下游协调配合。引进培育领军型骨干型祁连酒业、弘昌科胜、金康脱水、仰光辣椒等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链条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合作社协同发展,形成订单带动、劳务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全县农民发展、参与农业产业,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各镇)
(七)拓展品牌线上渠道。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主动搭建、参与各类大型展销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臻品甘肃等电商运营平台,发展农业线上线下商务平台,提高祁连葡萄酒、高台辣椒干、乡里娃粉皮面筋等特色农产品产销率。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及网红直播团队,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农产品众筹、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营销模式,拓宽农业品牌销售渠道,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八)探索线下销售新模式。鼓励企业设立特色农产品体验馆、特产店等多种形式的品牌农产品营销平台,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营销场景,实现消费者触达和销量双提升。引导品牌主体统筹布局线上线下渠道,根据产品特质、价格区间、目标市场等,有针对性地与上海、厦门、泉州等地的农产品品牌运营中心开展产销合作,促进品牌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镇)
(九)农文旅融合促进品牌销售。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主线,将农业品牌积极融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事体验、观光旅游等新业态中,开发推广高品质农文旅融合产品。在重点景区、宾馆酒店及公共文化场馆开设旅游购物超市,设置“文旅+农特”产品专区、特色农产品体验馆、品牌产品销售中心等,利用景区资源让消费者更好地感知和消费高台特色产品,促进品牌农产品的线下销售。推动农业品牌培育与加工品牌、服务业品牌发展结合,实现品牌消费共联、品牌资源共享、品牌价值互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十)加强区域品牌管理。积极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申报张掖玉米种子、金张掖夏菜、张掖肉牛、张掖乳制品等“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统一使用“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产品包装规范印制宣传“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完善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产地保护,动态监测区域公用品牌标识数字化管理信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台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促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十一)建设品牌服务平台。借助全县农产品可视化大数据平台,探索农业品牌管理与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科技创新等信息对接,推动产品价格、需求等信息互联共享,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产权交易、质量检测、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科研攻关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各镇)
(十二)丰富品牌内涵。把“红色高台”作为我县金字招牌,有效利用我县历史悠久、文脉深厚、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构建完善的红色文化与农文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以丰富的历史文化赋能农产品品牌。积极利用“大湖湾旅游文化节”等文旅品牌节庆赛事、“农民丰收节”等展示活动以及文旅融合产业园等项目,展示推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使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深入挖掘每个区域公用品牌地域特色和人文特点,讲述品牌故事,树立品牌核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镇)
(十三)加强农产品追溯管理。强化政策引导,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挂钩,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完善主体管理、包装标识、追溯赋码、信息采集、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等追溯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有保障。发挥追溯机制倒逼作用,推动生产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落实安全控制措施,更好地树立农产品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十四)加强品牌保护。完善农业品牌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监管,联合各部门定期开展农业品牌专项检查,加强对农业品牌目录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督查检查,加强实体市场、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冒牌套牌等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农业品牌声誉。企业主体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通过加强科研创新、产品认证、注册商标、建立品牌官方销售渠道等措施提高品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及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全县农业品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制约因素,研讨品牌培育的重大对策和措施,搭建农产品营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补齐农业品牌发展的各项短板弱项,着力构建“政府推进、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进”的农业品牌建设大格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大力支持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将农业品牌建设纳入县委一号文件奖励扶持政策,并对认证“三品一标”、“甘味”、名特优新产品和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资金补助,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支持本地企业开展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充分调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业品牌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高台农业品牌建设,推动品牌创新升级。
(三)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将农业品牌经营主体培育、品牌产品开发和质量安全监管、品牌营销、科技研发等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体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考评到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上下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各负其责,相互协作,抓好任务落实。
附件: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立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李多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许正飞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思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文明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尚义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彩琴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大贵 县科技局局长
张月萍 新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占福 南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辉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会明 巷道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大举 合黎镇人民政府镇长
于吉元 宣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丽丽 黑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强 罗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李多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农业品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制约因素,商讨品牌培育的重大对策和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