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高台县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高台县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全力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村〔2023〕26号)要求,高台县再次被选取为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样本县。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运用好评价成果,采取措施统筹解决评价发现的问题,提高乡村建设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评价范围
全县9个镇136个行政村9个社区开展评价工作。在全县9个镇开展村民问卷调查;南华镇、宣化镇、合黎镇所有村开展村干部问卷调查;9个镇各自至少选取3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村景采集;由省级专家团队抽取3个镇和10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调研。
三、评价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评价内容。聚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等4个方面,57个具体指标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1.农房建设。主要衡量农房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农房建设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活方式现代化的直观体现,农房建设旨在引导农民建设安全、舒适、现代、美观的住房。该项目标主要从质量安全、功能品质、建设管理3个方面14项具体指标数据中发现农房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村庄建设。主要评价村庄现代化和宜居水平。村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配套服务是保障村民便捷生活的基础,有利于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维护农民权益,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该项目标主要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治理水平4个方面20项具体指标数据中发现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
3.县镇建设。主要评价县城对农村的服务能力,以及县城建设模式。县城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为县域居民提供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以及生产、交通、住房和市政设施等。该项目标主要从乡镇基础设施、乡镇公共服务、县城服务等3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数据中发现县镇建设的短板弱项,明确补短板强弱项的建设方向。
4.发展水平。主要反映乡村建设的总体水平。围绕人口、收入等维度开展评价,从4项具体指标数据中反映全县城乡居民收入、返乡人口发展等总体水平,以结果导向来整体分析全县乡村建设水平,以及我县在省内的发展水平。
(二)工作方式。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部级专家团队负责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完成评价报告,并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省级专家团队负责调研收集数据并进行研究分析,撰写评价报告。县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部门分工,具体做好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市主管部门及省级专家团队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各镇:负责提供本镇概况(包括近两年的工作报告、人口数据等)、10个评价抽样行政村,落实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配合评价工作组在本镇开展评价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提供2022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县域相关规划、发展战略等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与省级专家团队的工作对接,统筹安排省级评价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供排查出的C级和D级农村危房采取工程措施完成整治的占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房占比、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率、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占比、履行宅基地手续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新建农房占比、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占比、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至县、镇处理的村民小组占比、实施垃圾分类的村民小组占比、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县城购房者中农村居民占比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2022年县统计公报,以及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县域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比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口数。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有消防队的乡镇占比、乡镇燃气普及率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占比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县住建局核算履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新建农房占比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县域发展数字乡村、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农业生产服务、厕所革命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乡镇供水普及率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负责提供县域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以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乡镇占比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以及乡镇寄宿制学校达到建设标准的占比、纳入县域城乡教育共同体的学校占比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卫健局:负责提供县域医疗卫生设施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以及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有急救服务功能的乡镇卫生院占比、开展远程医疗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占比、县域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县域养老设施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以及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占比、县域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等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工信局:负责提供行政村5G通达率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覆盖率、县城公交线路覆盖的行政村占比、乡镇道路照明设施覆盖率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商务局:负责提供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指标数据及核算解释。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提供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做好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宣传报道。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经费。
县机关事务局:负责为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组提供车辆保障。
五、工作安排
全县乡村建设评价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访谈、案例收集等工作在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7月30日前省级专家团队完成我县评价报告初稿,8月15日前完成我县评价正式报告并报省住建厅。
(一)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并将方案报送省市主管部门和省级专家团队征求意见。
(二)开展动员部署和工作培训。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全面部署全县乡村建设评价内容、分工和时间要求等。会议邀请省住建厅、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由省级专家团队开展培训,讲解评价指标、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内容和要求。
(三)数据采集及填报。数据采集及填报采取部门座谈、数据收集、数据填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镇、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座谈发言资料、上报指标数据、问卷调查。
1.部门座谈。省级专家团队与县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了解在县城建设、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特点、面临的问题、工作创新、有关指标数据、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2.数据收集。设计指标填报的县直部门上报指标数据,并组织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数据会审。
3.数据填报。由县住建局负责将经过审核后的各部门指标数据录入到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各镇负责选取3个行政村的实地村景采集,拍摄包括农房、街巷、公共空间等要素在内的照片,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9张,并通过“村景拍拍”微信小程序进行上传(详见附件5村景照片采集指南),每个镇所选择的行政村需能够代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较好、一般、较差)。
4.问卷调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配合,在每个镇各选2所小学(1所镇区小学、1所村庄小学),每所小学选一个规模40人左右的班级(若村庄小学的班级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个班级),将纸质版《美丽乡村建设,你我共同参与——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详见附件4)由学生带回家中,让家人当天按照信上指引扫码填写完成村民问卷;由各镇负责,通过多种方式(新闻媒体、微信群、宣传栏等)进行宣传,鼓励村民填写调查问卷,各镇填写调查问卷数量不少于镇域常住人口总数量的4‰;选取的3个抽样镇负责督促所有行政村的村干部通过“村景拍拍”微信小程序填写村干部问卷,每个行政村只填写一份,切勿多人重复填写。
(四)实地调研。省级专家团队对选取的3个镇10个村开展实地调研,包括开展村民和村干部访谈、村景照片采集、实地考察等,并组织志愿者对采集到的村景照片和县城全景照片进行打分评价。
(五)查漏补缺。由省市住建部门及省级专家团队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不合理数据进一步核实,查漏补缺,不断充实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收集填报数据。
(六)形成评价报告。由省级专家团队基于多渠道采集的数据和调研了解的情况,从城乡差距、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充分利用2022年评价成果,分析评估乡村建设水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完成县级乡村建设评价报告,并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七)成果反馈和应用。省级反馈评价结果后,根据乡村建设评价成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将评价成果作为编制和修订乡村建设相关规划、制定完善有关政策、谋划实施项目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各部门要把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实行县级总协调、各镇和各部门抓落实的评价工作机制,全力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开展评价工作。成立高台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挥,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切实履行好职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按期完成任务。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各项数据和所需资料,实地调研无缝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同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负责评价工作所需资料的收集和相关数据的提供,于6月9日前将《高台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联络人员名册》和省级团队调研前收集材料电子版(附件3)报县住建局315办公室。
(三)坚持科学评价,强化数据质量。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确保提供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严格执行评价方案,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住建部将依据评价结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联系人:方荣廷 联系电话:18793686979(钉钉同号)
附件:1.高台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责任表
3.省级团队调研前材料收集清单
4.美丽乡村建设,你我共同参与—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5.村景照片采集指南
6.县政府及县直部门访谈要点
7.问卷调查开展方式(含村民问卷、村干部问卷)
8.高台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联络人员名册
附件1
高台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龙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东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杜立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盛兴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林春 县住建局局长
范中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邢宗雄 县发改局局长
孟学锋 县工信局局长
李学斌 县财政局局长
刘 权 县人社局局长
盛国锋 县公安局政委
万更乐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 海 县水务局局长
李多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雷永思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单国成 县教育局局长
张 毅 县卫健局局长
赵 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永斌 县民政局局长
梁兴亮 县统计局局长
邢宗磊 县商务局局长
田伏其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 文 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局长
赵 海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月萍 新坝镇政府镇长候选人
万占福 南华镇政府镇长
于吉元 宣化镇政府镇长
张会明 巷道镇政府镇长
王吉栋 合黎镇政府镇长
李丽丽 黑泉镇政府镇长
陈 强 罗城镇政府镇长
王建辉 骆驼城镇政府镇长
陈 华 城关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林春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